农办农[2010]27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评审专家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)厅(局、委):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(以下称“两证”)评审工作,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和公正性,我部将成立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库。请你厅(局、委)推荐评审专家。推荐的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: 1.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“两证”的评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; 2.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,精通专业业务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; 3.熟悉行政许可相关的政策法规,掌握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; 4.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农业部“两证”评审工作。 请于3月19日前将专家推荐表(见附表)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。 联系电话:(010)59193249 传 真:(010)59192815 电子邮件:nyszzc@agri.gov.cn
附表: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推荐表
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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